生态环境部于近日发布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(2021年版)》,据了解,新的《名录》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,主要变动有:
调整后,预计需报批的报告书、报告表数量可再减少10%以上,更加聚焦环评管理的重点;登记表数量可减少40%以上,涵盖了生态环境部“环评审批正面清单”改革中豁免一批的举措,做到了前后政策无缝衔接,推动了试点举措常态化、制度化。
强调本次《名录》修改需遵循宜简则简原则,对环境影响因子单一、环境治理措施成熟、环境风险可控的项目做适当简化调整。
18版、21版对比
-2018版-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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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2021版-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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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版《名录》与18版对比取消了污染场地土壤修复的环评要求,体现了国家简化生态污染治理行业环评手续的决心。